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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时性奖惩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坚决贯彻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及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社区防疫、非住宅项目疫情防控与复工保障,表彰先进,鞭策惩处防疫不力的企业与行为,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与社会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将物业企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纳入惠州市物业行业自律激励约束范畴,在疫情结束后根据物业企业防疫工作表现纳入惠州市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激励考核。

强调以正向激励表彰为主。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期间,全市物业企业与物业服务人员直面疫情,主观能动,担当有为,坚强守护业主生命安全,奏出恪尽职守、志笃意坚的动人旋律。为凝聚力量、鼓舞士气、坚定信心,为投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各单位及物业服务人员加油鼓劲,根据《惠州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要求,现就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结束后,自律委员会将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对各物业企业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由协会会同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及时表彰。表彰范围包括在本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特别突出、成绩特别显著、事迹特别感人的企业、项目与个人。

二、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各方面充分认可的原则,主要表彰各会员单位、物业企业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领导组织、举措落实、疫情监测、社区配合、舆情应对、人员摸排、客户关怀、物资筹措等各模块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的突出典型,特别是奋战在一线的物业服务人员与党员。

三、各会员单位、物业企业对拟表彰对象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从严控制表彰对象数量,不提前设定具体名额,表彰对象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发现一个表彰一个,坚决防止过多过滥。各会员单位、物业企业在防疫工作的同时应加强防疫工作宣传、先进个人与事例收集,以保证拟表彰对象的及时推荐与事迹饱满。

危难之际显担当,生命为重,任何人、任何组织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松懈防疫工作。随着返程、复工等高峰到来,防疫工作进入攻坚战阶段,再次呼吁全市各物业企业务必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因防控任务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或故意瞒报、迟报疫情信息等不良后果,行业自律委员会将给与相应惩戒措施。惩戒范围包括:

一、对疫区返惠、外省市返惠业主/员工信息摸查不主动、不彻底、不准确,对返惠人员、疑似病例等防疫信息报告不主动、隐瞒、迟报等行为,导致社区对外来输入性病毒防护流于形式。

二、对服务辖区内未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或执行不力,未外来人员劝阻、车辆检查、体温监测、疫区封锁、设置临时隔离点、消毒防护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不严格、走形式。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在管辖区域内进行全面覆盖宣传,疫情发布、防疫工作动态宣传、防疫防控科普知识普及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业主负面情绪严重,甚至出现造谣、传谣现象。

四、物业公司未严格执行复工备案制度、每日报告制度和疫情防控措施,未了解返岗员工个人健康状况及一人一档建立,未实行错峰上岗。

全市物业企业与物业人员要坚决防护,决不因为疫情防控时间持久而松懈,决不因为疫情防控任务繁重而厌倦。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与行业来之不易的社会认同,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各会员单位、物业企业应互相学习、互相监督,抵制、谴责逃避防疫、防疫不力的行为。

  

                                       惠州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委员会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