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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主题社会宣传的通知

关于做好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主题社会宣传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大亚湾区宣教局、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市直和驻惠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宣传部有关通知要求,为营造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浓厚氛围,省委宣传部拟制了6条宣传标语,组织设计了一组宣传画,要求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从8月24日开始到今年年底,组织协调本单位、本系统及管辖行业、组织,积极运用各类电子显示屏、走字屏、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载体广泛刊登刊播宣传标语、宣传画。

二、请惠城区、惠阳区于8月26日晚组织江北荣灿中心、惠阳壹中心两处建筑楼体显示屏,亮灯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滚动刊播宣传标语,并制作短视频进行二次传播。

三、请惠州报业传媒集团组织《惠州日报》在8月26日当天刊发标语为“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主题宣传画。其后,根据公益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陆续刊发其它宣传画。

四、请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电传媒集团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对8月26日晚全市各地亮灯、户外大屏刊播宣传画、宣传标语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要注重制作短视频等新媒体作品进行广泛传播。

五、各级各单位自行设计制作的宣传画和横幅的要严肃准确、美观大方,要加强审核,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且不落省委宣传部的款,不使用建筑围挡进行布置。

六、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主题宣传画已上传至广东文明网,请自行登录广东文明网首页“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作品展示”—“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专栏下载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田锦钧,2892090。


附件: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宣传标语


 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宣传标语


1.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2.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3.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

4.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出水平。

5.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6.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